集体劳动仲裁结果一般会在 45天内出结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因此,从申请仲裁到仲裁结果出来,一般都要两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案件比较复杂,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15天,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