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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怎么离职

教师离职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手续,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指南:

提前通知

非试用期教师: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

试用期教师:提前3天通知学校。

辞职报告的撰写

内容应包括辞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关键信息。

辞职原因应简要且诚恳,例如个人职业规划调整、家庭因素等。

工作交接

整理教学资料,如教案、学生成绩记录、教学课件等,并按章节或类别分类整理。

与接手教师详细沟通教学进度、学生学习特点与情况、班级管理的注意事项等。

归还学校的办公电脑、实验器材、教材教具等财物,并清理个人物品。

审批环节

辞职报告首先呈交年级主任或学科组长等直接领导,他们初步审核报告并考虑工作交接安排。

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给局长办公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办理辞职手续。

辞职者需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离职手续

教师需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校长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流程并签署解约书。

办理离职手续后,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和保险的相关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教师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移。

辞职申请超过3个月仍未办理的,辞职人员可直接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辞职申请。

建议

提前规划:提前确定辞职时间,以便学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

书面报告:确保辞职报告内容完整、诚恳,并按照学校规定提交。

沟通顺畅:与接手教师和学校领导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

档案转移: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档案转移的相关手续和材料。

通过以上步骤,教师可以顺利完成离职流程,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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