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的转移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参保凭证》。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生成《参保凭证》。
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领取《个人账户返还计入资金结算表》。
单位或个人持《个人账户返还计入资金结算表》到银行柜台办理现金拨付手续。
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存折(初始密码为000000,第一次使用需更改密码)到北京银行进行取款。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