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答复。以下是行政复议答复的一般结构和内容要求:
答复人信息:包括答复人、法定代表人(如有)、职务及地址。
申请人异议:明确指出申请人对原行政行为的异议点。
事实认定:详细说明原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
法律适用: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原行政行为适用法律的正确性。
程序合法性:阐述原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
答辩意见:对申请人提出的异议进行逐一答辩,说明原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总结:简要总结答复内容。
理由:进一步阐述支持原行政行为的理由。
致送机关:明确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
签名或盖章:被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以及答复的具体日期。
示例回复结构
答复人:XX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职务:局长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申请人:李四
异议:对XX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事实认定:
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调查结果。
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
法律适用: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XX条。
说明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程序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