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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在厚街镇买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购对象 :为厚街镇和市属单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定向分配条件的人员。

申购条件

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及东莞市优才卡持有者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申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本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

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与本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属市相关部门认定的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及东莞市优才卡持有者。当前工作单位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倍增企业,市级百强创新企业,市级瞪羚企业,市级或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研究院,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

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新增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人双方为合法夫妻关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上述购房政策执行:2021年5月31日前依法收养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的,且该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未成年的。夫妻离婚的,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再生育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登记在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套数(如有)可不计入其再婚家庭的住房套数。

对居民家庭持有“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该“双(多)证房”视作一套商品住房(关于“双(多)证房”认定问题将另行制定操作细则)。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

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证明;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贷款政策

东莞市内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东莞市内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或在东莞市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其他情况

夫妻离异,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企业购房,企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满两年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建议:

如果您是厚街镇或市属单位的符合共有产权住房定向分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购厚街镇安居房,具体条件请参考第1条。

如果您是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具体条件请参考第2条。

如果您是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具体条件请参考第2条。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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