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的绿化面积至少应为 总用地面积的20%。这一规定主要基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旨在提升环境质量和居住舒适度。绿地率是指工业企业在其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且不得低于20%。此外,有建议指出,绿化面积的具体数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但不应低于这一最低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如企业性质、环境保护要求、厂容景观需求以及当地自然条件等因素,适当提高绿化面积。例如,有建议提出,工业企业绿地率宜控制在20%以内,并且绿化面积应由专业绿化或园林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
因此,厂房的绿化面积至少应为总用地面积的20%,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