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金的发放时间如下:
优待金一般是在八月发放一次。
家庭优待金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每年上半年4月、下半年10月前各发放一次。
义务兵本人在入伍前指定家庭优待金领取人,领取人一般为义务兵家庭主要成员。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义务兵批准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提供的领取人相关信息组织发放。
综上所述,优待金的发放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前,具体发放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