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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户口不肯迁走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户口不肯迁走,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

协商

首先,建议当事人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让对方自愿迁出户口。

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无效,可以携带原户口本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时,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过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仍然无效的,可以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强制迁出

如果对方仍然拒绝迁出户口,并且无法通过协商和公安派出所的动员说服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迁出户口。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法律对离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未作明确规定,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建议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

签订协议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例如支付补偿金等。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对方积极配合迁出户口。

建议

提前规划:在离婚前,双方应尽量协商好户口迁移问题,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法律咨询: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书面协议:如果担心口头协议无法执行,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约定迁出户口的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

通过以上步骤,通常可以解决离婚后一方户口不肯迁走的问题。如果问题依然无法解决,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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