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的公摊面积包括以下部分:
包括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包括电梯井、电梯机房、电梯前厅等。
包括公共门厅、过道、电(楼)梯前厅等。
为商铺提供的公共卫生设施。
包括配电室、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等。
用于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设备使用的通道。
用于物业管理工作的房屋。
如大堂、首层大堂、水房、电房、保安亭等配套设施的分摊。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此外,商铺的公摊面积比例因项目而异,一般沿街店铺公摊在10%-20%左右,部分商场的公摊在25%-40%,大多数较高端的商业地产公摊甚至超过了50%。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会写明商铺的公用面积以及商铺面积,这些数据的来源是根据房产测绘师所测量的,其测定的特定范围是商铺以及与商铺相关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