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收购,简称并购,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或者一家企业通过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的行为。兼并通常指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而收购则是一家企业用现金、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从而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
兼并涉及到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收购则是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或股权。
兼并后,被兼并的公司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收购后,收购方获得被收购方的控制权,但被收购方作为独立法人实体仍存在。
并购的实质
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并购活动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通过这种活动,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另一个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
并购的意义:
并购活动是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通过并购,企业可以实现规模扩张、资源整合、市场拓展、业务多元化等目标,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兼并收购是企业之间通过产权交易实现控制权转移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包括兼并和收购两种形式,并在实践中往往相互联系和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