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标,也称为谈判性采购或协议招标,是一种 招标人邀请供应商就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协商,以选择最合适的中标人的采购方式。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不同,议标不发布招标公告,而是直接与有限数量的潜在投标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议标过程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向若干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供应商在接到邀请后,需对招标项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投标方案。
招标人与被邀请的供应商就投标方案进行详细讨论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协商,双方最终确定合同条款,并签订正式合同。
议标通常适用于一些具有特定性质、规格较为复杂或技术要求较高的招标项目。由于议标过程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此在国内使用较少,但在国际上使用较为广泛,主要原因是它可以节省招标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议标并未被作为法定的招标方式,即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招标项目不允许采用议标方式。因此,在国内进行招标时,议标的使用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