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归属地转移的操作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转移过程中,参保人需要准备好身份证、离职证明、社保卡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社保归属地转移需要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并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和转移手续的办理。整个流程最多需要45个工作日。建议参保人员在办理社保转移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保证转移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