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账目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定。以下是主要的保存期限规定:
应保存5年以上。
涉及外事和“转制”的会计凭证需要永久保存。
应保存10年以上。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保存25年。
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保存3年。
其他会计账簿(如明细账、总账、辅助账簿)保存15年。
应保存15年以上。
考勤表等各资料都有一定保管期限,具体期限未在提供的信息中详细说明。
综合以上规定,单位账目保存期限如下:
会计凭证:5年(涉及外事和“转制”的永久保存)。
会计账簿:10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固定资产卡片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3年、其他15年)。
财务报表:15年。
此外,如果企业涉及到诉讼、税务稽查等情况,相关会计资料需要保存至案件结案或稽查结束为止。
建议:
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保存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表,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保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