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有重婚行为,或与他人形成同居关系,严重破坏了夫妻间最基本的忠诚义务。
一方对另一方或家庭成员实施身体或心理上的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严重伤害对方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且经过多次教育和劝导拒不改正,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且没有和好的可能,表明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
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夫妻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也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严重破坏了婚姻关系的合法性。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却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也可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过夫妻生活,且难以治愈的,严重影响夫妻关系的建立和维持。
这些情形都是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法院会根据具体证据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