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没收手机的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如果手机与案件无关,公安机关通常会在 三天之内将没收的手机归还给当事人。
对于刑事案件,手机作为涉案物品,扣押期限通常持续到案件结束,即直到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行政案件中,扣押期限一般为 三十日,但在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如果手机被用于犯罪活动,并且需要进一步调查,则扣押时间可能会更长,直到案件调查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综上所述,传唤没收手机的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案件性质及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手机在三天内归还;若涉及刑事案件,则扣押至案件结束;行政案件扣押期限通常为三十日,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三十日。若手机与案件无关,则应在三日内解除扣押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