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缴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社保缴费基数是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常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
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个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申报。
社保缴费金额 = 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有不同的缴费比例,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每年社保基数会在固定的时间(如3月或7月)核定,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等证明。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对于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当地规定的数值。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当地规定的数值,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也是当地规定的数值。
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缴费基数上限为5000元 × 300% = 15000元。
缴费基数下限为5000元 × 60% = 3000元。
由于该职工工资收入在3000元—15000元之间,因此该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应按实际工资10000元计算。
假设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则:
职工个人缴费金额 = 10000元 × (8% + 2% + 1%) = 1100元。
单位缴费金额 = 10000元 × (20% + 8% + 2%) = 2800元。
因此,该职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为:个人1100元 + 单位2800元 = 3900元。
请根据上述方法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计算个人和单位的社保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