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联系车主的时间主要取决于事故的性质和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规的规定和一般处理时间:
交警通常会在事故发生后的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联系到肇事车主。
如果涉及到检验、鉴定等程序,则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交警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也应在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通知车主。
如果事故较为复杂或证据收集需要较长时间,实际处理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但通常不会超过法定的处理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交警在接到现场调查后应尽快联系车主,以便后续处理和责任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也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交警联系车主的时间主要是在事故发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可能会因案情复杂程度和证据收集所需时间而有所差异。在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交警会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通知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