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户口,即办理户口迁移或立户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这是最基本的材料,必须携带。
如果需要从其他地方迁入,则需要提供此证明。
从原户籍地迁出时,需要办理迁出手续并获得迁移证。
如果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需要立户,则需要提供结婚证。
办理新生儿户口时需要提供。
政策内生育的婴儿需要提供。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如果需要立户,如单位集体户或购房立户,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如果申请人目前失业,可能需要提供无业证明。
如果通过收养成为家庭成员,则需要提供这些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等。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将所有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携带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到当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并开具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建议在办理户口手续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手续顺利进行。